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南前村刘厝街19号修缮工程(重新招标)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恒盾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凌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榕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南前村刘厝街19号修缮工程(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高新区南屿镇南前村刘厝街19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263226元,K=10%,发包价为人民币236904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古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南前村刘厝街19号修缮工程,地面修缮、墙体修缮,木构架修缮、屋面揭瓦维修、局部现状整修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322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相关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仍处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6)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0 月 8 日至2021年10 月 1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 30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47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2021)建融招字第032-1号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名收据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1年 10 月13日17:00 前通过 邮件形式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土地建设办公楼 ,邮编: 350109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60960225 ,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0591-83794450
联系人: 王工、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https://ggzyfw.fujian.gov.cn/
联系电话: 4009955015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